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

回顾2004:尊重蔡明亮/艺术家的生命

看完《星洲日报》专栏“尊重别人的选择”(2004年1月10日)这篇文章,觉得作者替艺术家说了一番公道话。

我也和一位朋友谈到了有关台湾片不受落的悲惨景象,一旦说到蔡明亮的电影,我也非常欣赏他的独特艺术风格。我不明白在台湾的观众不支持国片,为什么要怪罪于这位艺术家呢?

台湾的电影于90年代开始频频在国际影展获奖及受肯定,可以看出这国家的人文和环境可以栽培出优秀的艺术家或思想家,是别国很难造就的文化标签,为什么还有些人要抹杀他们的功绩呢?

难怪蔡明亮在一场开幕晚会后,看到一些政治家和赞助商的排场出席,就难忍忧伤地流下泪水说:“其实没有多少人真正注意电影的(内涵)”

我想蔡明亮导演不会因为要观众受落,就改变他的创作风格,要是再没有人支持他拍片,他宁可不要拍片了!
这不只是一种选择,更是一种生命的尊严!

* 摘于2004年2月3日剪报笔记/重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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